為營造文明、禮貌、安全、和諧的乘車環境,乘客應自覺遵守以下乘車規則。
第一條 乘客應遵守下列乘車規定:
(一)在車站內排隊候車,不得進入機動車道。待車停穩后依次上下,盡量不要站在車門處,以便他人上下。禁止要求司機在非停車站停車上下。
(二)關照老弱病殘孕和懷抱嬰兒者優先上車并主動為其讓座。在車上應坐好或拉緊扶手,自行保管好隨身物品,禁止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。
(三)高齡老人乘車宜盡量避開上下班高峰,行動不便或重病患者乘車應有人陪護。
(四)禁止進入駕駛室、與司機閑談、自行開關車門;禁止在車內吸煙、喧嘩、打鬧、使用不文明或冒犯性語言;禁止向車內外亂吐痰、亂扔雜物;禁止多占、蹬踏坐席;損壞車內設施和標識。
(五)酒醉者、裸身者、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、嚴重傳染病患者、無成年人帶領的學齡前兒童禁止乘車。
(六)嚴禁攜帶易燃、易爆、易碎及有毒等危險品乘車,禁止攜帶影響公共安全、衛生的動物乘車。
(七)禁止在車內銷售商品或散發商業宣傳材料和廣告物品。
第二條 乘客應遵守下列票務規定:
(一)實行全線一票制,持卡乘客憑廣安通刷卡買票,無卡乘客要準備好一元零鈔(紙幣或硬幣均可),上車后主動投幣入箱。無人售票車不設找補。需要車票的乘客,可在投幣后從票夾上撕取等額票據。
(二)每名乘客可免費攜帶身高不足1.1米的兒童一名,超出的按超出人數購票;身高超過1.1米的兒童應購票。
(三)隨身行李(或貨物)超過20公斤或占地超過0.125平方米的須每件購票一張;長度超過2米的貨物不得上車。
(四)購票后不能退票。遇車輛因故不能繼續行駛時,可在司乘人員安排下換乘后車,所購車票繼續有效。
第三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行為,按以下規定處理:
(一)車內外實行全方位視頻監控,若查獲逃票、投幣不足、投假幣或冒用他人學生卡、敬老卡、優撫卡乘車的,司乘人員有權要求其補交車費,并沒收所持乘車卡;若擋獲使用假幣的乘客,公司將按有關規定送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(二)不守秩序一擁而上或下車故意擁擠,導致其他乘客利益或公共財產受到損害的,
公司將按有關規定處理;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,將送交公安機關處理。
(三)損壞車輛及車內外設施的,應照價賠償。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給予處罰。
第四條 因違反本規則在車上發生的乘務糾紛,由廣泰公交公司車隊稽查組調查處理,對處理結果有爭議的,可申請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調查、調解。
第五條 車上如發生治安或刑事案件,司乘人員和乘客應報警和協助警方調查取證。
第六條 乘客有權對工作人員違紀、違章行為進行舉報。
服務監督電話:0826-2659666。
第七條 本規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日